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2020年2月,马女士从北京打工回家,此时正值疫情防控阶段,马女士的丈夫拒绝了村里的要求,他担心被传染不愿意接妻子回家。2个月后,马女士要前往北京打工,而丈夫却以工作忙为由不肯相见。马女士将丈夫起诉至甘肃省康乐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康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马女士丈夫愿意改正错误,认错态度良好,双方应该互谅互让,判决不准离婚。(据4月13日《潇湘晨报》)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也得来“断”啊。是否离婚,法律上来说,应该依据的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可以推测,既然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马女士肯定是拒绝了调解。也就是说,在马女士这一方看来,夫妻感情肯定是没有了的。事实上,其丈夫“拒绝接马女士回村”“不肯和马女士相见”也被法院认定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但最终,法院认为马女士丈夫愿意改正错误,而判决不准离婚。
那么,马女士的丈夫单方“愿意改”,就判决不准离婚,这样可还行?网友意见也很大。从留言看,绝大多数网友认为其丈夫曾多次出轨,也不愿意给孩子生活费和治病费用,综合来看,他既没有履行丈夫和父亲的义务,好像对妻子也没有什么感情。这个“愿意改”有多大的含金量,也确实不好说。这样的男人,非要留着过年?
当然,也有少数网友认为,他们生育了一儿一女,为了孩子的未来,不判决离婚也情有可原。但马上也有网友反驳,夫妻感情不在了,孩子在这样别扭的环境中,真的一定能幸福吗?吵着吵着,又奔着“离婚不自由,就无人敢结婚”的路上去了。
其实,网友的担忧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案件中,男方做错了那么多事,竟然因为一个“愿意改”就非要将妻子捆绑?“互谅互让”也是有原则和底线的。当然,法院可能也是看妻子第一次上法院起诉离婚,这个判决也是想给他们一个感情复合的机会。说不定丈夫就真改了,也是好事一桩。如果不改,妻子也可以继续提起离婚诉讼。
保护婚姻,最终靠的是夫妻双方合力向前,法院可以“断案”,可以给机会,但最终的走向,还是在夫妻两人手中。如果法院判两人离婚了,男方真心改过,获得女方原谅,两人又不是不能复婚,这样的例子也很多。但是法院,在很多时候也要坚持法治原则和法律底线,做到不偏不倚。
婚姻关系很复杂,有时候很难说谁对谁错。总而言之,家庭应该是温暖的港湾,不该是让人身心俱疲、互相伤害的场所。至少有一点很多人是认同的:如果两人感情没有了,生活也不幸福了,也找不到解决的方案。那还不如友好协商,安排好后续事宜,一别两宽,各自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