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峻
通讯员 田肖乾
“警察同志,我就钓个鱼,应该不犯罪吧?”长江鱼尾洲岸边,正在用“三本钩”钓鱼的谢某向民警辩解。
2022年4月 11日,长航石首派出所民警在长江石首段鱼尾洲水域巡逻时发现有人钓鱼,民警立即上前准备劝离,待谢某收钩时发现其竟然使用了“三本钩”。
谢某使用的渔具为拟耳复钩并含有9个钓钩,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内规定的禁用渔具。如果使用这个多钩拟耳复钩捕鱼,只要有一枚鱼钩钩住鱼嘴,鱼儿在拼命挣扎的过程中,另外几枚鱼钩很容易刺入鱼体其它部位,使鱼儿难以逃脱,对鱼类危害非常大。
谢某使用禁渔渔具在长江重点保护水域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谢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11月1日,农业农村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渔具类别有渔网、钓具、耙刺等工具,其中钓具包括定置延绳真饵单钩、漂流延绳真饵单钩、拟饵复钩(钓钩数7个及以上)、真饵复钩(钓钩数7个及以上)。此通告的发布将有利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水域生态修复,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