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王莉玲 胡春林
“打架赢了进派出所,输了进医院,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我们现在都想通了。”4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宜都市检察院近日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的“小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7月的一天,乐某发现吴某未经同意,在其放养鱼苗的鱼塘钓鱼,一时气愤便将吴某放置的渔具收走,吴某在索要渔具时,两人言语不和,乐某用手中的渔具将吴某头部、面部及眼部等多处打伤。
经审查,乐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达到起诉条件。事发后,双方就打架起因各执一词,被害方的民事赔偿问题亦迟迟无法解决,侦查机关多次调解无果。
多次上门调解
该院接案后,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乐某与吴某系邻居,多年前就因生活琐事有过矛盾。周边村民及村委会负责人证实,吴某钓鱼的鱼塘属于村集体所有,是乐某自行在里面喂养了鱼苗。
“案发当天,吴某未提前告知便在鱼塘钓鱼,这让乐某非常恼火,双方起了纠纷。”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乐某是低保户,实在无力赔偿,并表示自己很后悔,希望能与吴某和解。但吴某称,医药费可以不要,只想追究乐某刑事责任。
为缓解双方矛盾分歧,承办检察官另辟蹊径,联合控申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并拟定初步方案:在乐某尽力赔偿后,对剩余部分,由吴某通过申请司法救助来进行补偿,促成双方刑事和解,修复双方关系。
今年3月10日,宜都市检察院邀请该村村委会负责人、村人民调解员、派出所办案人员以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本案进行公开调解。两人均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感到惭愧,乐某当场道歉,并自愿认罪认罚。吴某也称,“之前说要乐某坐牢是一时气话,希望和平解决两人的纠纷。”
公开听证现场
承办检察官介绍,乐某履行赔偿协议后,3月28日,该院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针对此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对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目前,司法救助正在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