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戴文辉、通讯员叶相成)近日,十堰市为下辖县市区兑现3300万元水环境质量横向生态补偿金。茅箭区考核得分最高,获奖补387万元。
2021年初,十堰市出台《水环境质量横向生态补偿实施办法》,明确全市每年归集3300万元,其中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归集300万元,用于全市水环境质量横向生态补偿,对考核优良的县(市、区)进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限批。
2021年,十堰10个县(市、区)水环境质量考核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8地考核得分达优良等次(1个良好,7个优秀),分获312万至387万不等的补偿金,另外两地考核合格。其中,茅箭区泗河水质由2020年Ⅳ类提升到Ⅲ类,加10分,该区在10个县(市、区)中考核得分最高,获得补偿金也最多。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各县(市、区)的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5分至89分)、合格(60分至84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等4个等次,并设置加减分项,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