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获的螺蛳。通讯员 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晓晓)螺蛳虽小,却是河湖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大冶湖进入禁渔期以来,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公安分局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湖区水域生态环境。4月16日,该局抓获2名非法收购螺蛳人员,收缴螺蛳4800余斤。
近日,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公安分局大冶湖水上派出所民警在入村入户开展禁捕普法宣传时,多次接到辖区群众反映,称在大冶湖沿湖村附近有人非法收购螺蛳。
为坚决遏制非法捕捞活动,大冶湖水上派出所第一时间与大冶湖管理部门对接,增派警力及巡湖力量,持续加大在沿湖村水域巡逻力度。
经过前期摸排走访,4月16日下午4时许,一辆皮卡车出现在警方的视线中,车上下来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鬼鬼祟祟的将东西往车上搬运,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你们在干什么?”见此情形,民警加快脚步上前查问。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两名男子立刻变得紧张起来,言辞闪烁,当民警在皮卡车上找到一袋袋螺蛳时,两人立即沉默不语。经清点,共有螺蛳2400余公斤,价值约4000元。
面对确凿的证据,这两名男子对非法收购螺蛳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两男子分别为程某、李某,两人得知春季螺蛳在市场上销路很广,于是一合计就打起了收购螺蛳的主意。
当天,程某、李某两人正准备将收购的螺蛳称重打包,运输到外地销售,不想被警察逮个正着。为尽快将缴获的螺蛳放归大冶湖,民警立即联系渔政等相关部门,固定好程某、李某的违法犯罪证据后,连夜将螺蛳全部放归大冶湖。
目前,程某、李某因涉嫌非法捕捞已移交渔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螺蛳虽小,却是河湖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春季是生物繁衍的季节,此时捕捞水产品会使生物遭到灭顶之灾,给生态平衡造成极大破坏。开发区·铁山区公安分局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切实保障辖区水域生态平衡,也欢迎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大冶湖生态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