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裴德志)“您好,这里是高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4月19日上午8点30,恩施州高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副股长邬洲刚落座,电话就响起。
来电的李先生反映,前几天,他在高旗实验小学接送孩子,将车停在了附近的停车场。在付完停车费后,他要求收费员开具发票时,双方因发票问题沟通不当发生言语冲突,最终导致发票未能开具。
接到李先生的投诉电话,邬洲马上驱车前往高旗实验小学附近停车场核实情况。在与停车场负责人的沟通协调下,该负责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会与李先生联系开具发票,同时在以后的工作中也会注意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税务人员高效地解决了问题,这个结果我很满意。”李先生称,以前他认为,机关部门办事效率不高,但这次的经历,改变了他对税务部门的看法。
“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属于‘霸王条款’。”邬洲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后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若遇到拒绝时,可以随时拨打12366进行投诉。对处理过的投诉,税务部门还会继续监督,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