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4月17日,云南玉溪,一名5岁女童跑入车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小女孩倒地后很快爬了起来,又继续跑向道路对面。所幸双方均无大碍。经认定,小女孩的监护人全责,摩托车驾驶人无责任。(据4月20日人民网)
路上开车、骑摩托车、电动车的人,可能最怕的就是这样的场景,自己没有违规,但事故很可能就猝然发生,防不胜防。对方是个小孩,缺乏判断力和自制力,在道路主体中属于绝对的弱势一方,任何人遇到这种情况,恐怕第一反应就是,完了,惹上大麻烦了。幸好孩子没啥事,否则真是吃不了兜着走。
的确,过往有很多类似案例,为了照顾相对弱势的一方,以求尽快解决问题、息事宁人,执法人员倾向于让强势一方“吃点亏算了”,开车的、骑车的,只能自认倒霉。这样既不符合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另一方面也容易让行人及非机动车忽视自身的安全责任。一些行人,尤其是小孩、老人,本身交通规则意识就淡漠,如果再被这样“惯着”,觉得司机怕担责、不敢撞,可能就更加麻痹疏忽,更不会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等酿成大祸,就悔之晚矣。
回归到这一案件,小女孩或许天真懵懂,不知道规则,但家长任由孩子跑进车道,扰乱交通秩序,难辞其咎。交警不和稀泥、公正判罚,体现了司法的原则和刚性,夯实了法律的公信力,同时,也是对违反规则行为的警示和谴责。
至少,通过这一案例的传播,要让更多家长重温一个常识:孩子对周边的危险是缺乏认知的,自我保护能力是不足的,要保护好他们的安全,不仅要在平时加强安全教育,培养良好习惯,在过马路这样的关键时刻,更要打起精神,集中注意力,用心地保护好他们的安全。
这的确是听上去像废话一样的常识,但现实中却有很多家长是没有做到的。数据显示,每年有超过5万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而在所有的儿童意外伤害事件中,近五成都是在家中发生。尤其是近年,因为移动网络普及,娱乐方式多样化,很多家长都成了“低头族”,照顾孩子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玩手机,忽略了对孩子的看护,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就以道路交通为例,有多少家长无视规则,带着孩子不走斑马线,不看红绿灯,飞奔横穿,自己缺乏文明素质,也没把孩子的安全当回事。须知,骨肉相亲的责任不能推诿,只有一次的生命更无法重来。
危险往往只在一瞬间,飞驰的车辆,尖锐的物体,滚烫的热水,都可能给孩子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家庭安全防护网,织得再严密都不为过。而父母作为生命的给予者,生活的监护人,应是儿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常常看到有人用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的一句话,来表达对于不负责任的父母的谴责——“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事实上,虽然没有专门设立考场,打出分数,但真正爱护孩子,将其视为独立生命个体的父母,每天都会有经历考试的感觉,每天都会思考自己的行为举止,教育方式对孩子的影响。
去年,浙江省教育厅曾发出建议,在杭州上城区推广“父母持证上岗”的经验,为家长开设线上教育课程,帮助家长去认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掌握家庭教育的技巧,学会如何更好地与孩子沟通。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也值得更广泛的公益性推广,而在父母们所要获得的这张证书上,“绝无疏漏的安全意识”应该是最显眼的一个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