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
通讯员 陈亚莉
两家企业因货款问题闹上法院,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因两家企业远在新疆,法官通过线上审理,耐心释法,促使两家企业达成和解。
原告某医疗用品公司(原告公司由汉阳某医药公司控股)与被告某医院是长期合作伙伴,但被告从2020年3月开始拖欠货款,到2021年11月欠付货款金额已达151万元。原告经多次催款未果,无奈起诉。因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为汉阳区法院,原告通过涉企绿色通道提起网上立案申请,汉阳法院迅速审核立案。
“黄法官,您得帮帮我们,我们现在确实有难处!”立案当天,原告负责人通过电话向承办法官黄玮反映企业当前遇到的困境,一是货款已拖欠两年,急于回款;二是原告向被告供货多年,并不想因为这次纠纷破坏双方友好合作关系;三是双方企业均在新疆,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参与诉讼不方便。
承办法官认真倾听了原告的难处,仔细询问案件细节,认为该案存在较好的调解基础,决定先通过电话方式进行调解。法官安慰原告,本案会在不影响双方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先行组织调解,即使调解不成,也可以采取互联网庭审方式打破空间限制,方便双方企业参与诉讼。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劝说被告负责人理解疫情背景下原告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引导其从长远考虑,双方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来之不易,偿还欠款既可以免去诉讼之累,也有利于以后双方的合作及发展,实现共赢,不如约偿还欠款被告企业后续还可能被强制执行。
经过反复释法析理,被告在电话中表示愿意付款,但对司法管辖权、收款主体等方面存在异议,并且希望对方企业能够予以违约金的减免。承办法官对被告企业存在的法律困惑逐一解答,并劝其主动和原告企业联系,在取得原告谅解的基础上共同商谈违约金的减免问题。最后,承办法官再次强调了企业经营中要强化诚信意识,坚持依法诚信经营。
“黄法官,现在我们已经收到货款了!感谢您的帮助!”近日,原告负责人通过电话激动地向承办法官报来消息。原来,被告企业听从了法官的调解建议,主动与原告取得联系,取得原告谅解,并全额支付了货款本金,原告也同意作出让步,放弃对违约金和诉讼费的主张,双方将继续保持合作。纠纷快速得到顺利化解,双方企业均向法官表示感谢,并对汉阳法院的高效便利的诉讼流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