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柯利华、通讯员胡俊超 商中胜)“原本只为出口气,没想到会被罚,后悔莫及!”4月19日,公安机关审讯室,蕲春县漕河镇十里铺村原党支部书记方某某满脸悔意。此前,方某某因没有承包到一个项目的土方平整工程,编造并举报项目指挥部干部收受承包人好处费,很快被纪委查明是诬告。
“一封信、几毛钱,折腾半年查不完,工作没法干,提拔靠边站。”这是有些干部群众对诬告陷害行为所造成恶劣影响的精辟总结,也流露出对歪风邪气的厌恶之情。今年,黄冈市纪委监委印发《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启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陷害抹黑、栽赃嫁祸、恶意中伤、打击报复等7个方面,旗帜鲜明为干事担当者“撑腰鼓劲”。
针对打击诬告陷害面临的调查难、处理难等问题,黄冈市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查处诬告陷害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通过线索甄别移送、共同分析研判、开展联合调查等,提高线索处置效率。在遇到疑难复杂问题时,提请公安机关介入,采用技术手段深入调查,查清事实真相,不让一名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也不让一名好干部因不实举报受委屈。
截至目前,黄冈市共查处诬告陷害11起,给予党纪处分2人、治安处理7人,已采取召开阳光反馈会、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