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粲)一张桌子,几个板凳,一片树荫,就是一场简易公开听证的现场。4月19日,团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倪小明一行来到淋山河镇刘坳村,对一件刑事申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会。通讯员 供图
据悉,被害人汪某与同村的戴某发生争执,戴某使用随身携带的军工刀造成汪某重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伤残十级。经法院审理,认定戴某存在坦白和认罪认罚情形,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因为受伤,汪某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家里也还有两个孩子,生活陷入困难。然而,汪某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导致戴某自始至终只对汪某进行了少量的赔偿。汪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认为法院判处的三年三个月量刑畸轻。
为促进案件办理,切实化解矛盾,同时考虑到汪某受伤后行动不便,检察机关决定上门召开一次公开听证会,邀请乡镇干部、村干部、人民监督员、被害人代理律师作为听证人员参加会议,听取多方意见。
听取多方意见。通讯员 供图
听证人员结合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向汪某释疑解惑,通过面对面平等交流的方式,从法理、事理、情理出发帮助汪某打开心结。“汪某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没有得到赔偿,我们检察机关会积极支持汪某进行民事诉讼,并尽可能为汪某争取补助,以解决他生活上的困难。经审查,汪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我们会积极为汪某申请司法救助,帮助他渡过生活的难关。”倪小明表示。
一场简易公开听证会,释放的是司法温度,体现的是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据悉,团风县检察院还将加大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工作,促进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获得感,有效促进社会治理,加强平安团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