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肖名远
视频剪辑 王鹏
重庆的王女士卖出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时,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买家邵某以“三无产品”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二审判决王女士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此事引发巨大反响,4月22日晚,负责该案件审理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通报中说:“近期,部分媒体报道了‘卖150碗熟肉三无产品被罚案’引发社会关注,经核实,该案系上诉人忠县毛某某土特产经营部与被上诉人邵某某产品责任纠纷案,我院已于2022年4月7日做出二审判决。4月22日下午,我院派员前往当事人所在的重庆市忠县马灌镇白高村,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释明,告知其如对二审判决不服,可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工作人员还介绍了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流程,并提供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实务指南》手册、《民事再审申请书》常用诉讼文书格式等材料。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尊重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相关后续情况,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信息发布。”
22日晚,当事人王女士的代理律师牟建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已关注到法院的上述通报。牟建民说,案件已经终审判决,法院发布这样的通报比较少见,因此事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关注,这是法院应对舆情、构建和谐的一种方式。
牟建民告诉记者,法院在通报中明确指出他们可以申请再审,他们肯定会申请。至于是向重庆高院申请,还是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还要征求当事人意见。至于是否为再审准备了新的证据,他未透露。
该案原告邵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就是走一个正常的流程。王女士可以继续申请诉讼,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邵某还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王女士这几天网上指责我敲诈勒索。如果法院这样判了,那她可以这样说,但法院没有这样判,她是对我的诽谤。今天(22日)上午我已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起诉她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