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通讯员 张如斌
非法捕猎和食用国家保护动物刺猬,此举涉嫌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4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江陵县野保站获悉,日前,该县一男子在互联网短视频平台炫耀自己捕获野生动物并食用。收到举报后,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班,对该男子的身份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置。
该男子已手写检讨书5份并复印10份,在全村醒目处粘贴作为警示教育措施
收到举报线索后,4月22日,江陵县野保站人员对该男子进行了口头传唤。经查,该男子属江陵县马家寨乡长江村村民。20日晚,他在野外捕获一只刺猬(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次日下午,该男子将刺猬杀害并食用。不但食用,该男子还通过某互联网短视频平台进行炫耀。
该男子的行为遭到举报后,经江陵县野保站工作人员询问,该男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愧疚和后悔。鉴于该男子法律意识淡薄,认罪态度较好,违法行为较轻,江陵县野保站决定对其采取批评教育为主的处理措施,责令其作出深刻的检讨。目前,该男子已手写检讨书5份并复印10份,在全村醒目处粘贴作为警示教育措施。
江陵县野保站呼吁,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类有义务进行保护和呵护,共建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