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成龙、通讯员艾秋禾)4月22日获悉,武汉市蔡甸区法院近日顺利审结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全额追回赃款5.2万元,并依法发还5名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郑某为实施诈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大量包含他人电话号码和住址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随机向在新疆、广东、湖南、安徽、贵州等多个地区的公民个人拨打电话或发送微信消息,冒充办理信用卡工作人员,假借办理信用卡之名,虚构开卡保证金、转账流水等事由,多次诈骗他人财物。
经核实,该案已报案被害人5名,被骗总金额为5.2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与辩护人、被告人家属多次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被告人家属最终代为退赃5.2万元。
鉴于被告人郑某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蔡甸法院以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判决生效后,蔡甸区法院及时联系身在新疆、广东等地的该案被害人,对退缴在案的赃款5.2万元依法予以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