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5月13日,武汉市发布《武汉市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着力强信心、降成本、减税费、增信贷、畅运输,更大力度帮助市场主体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措施》共有32条,针对不同行业领域,拿出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据介绍,本措施自5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扩大
《措施》明确,加大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可按规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各项规定税费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按规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全部规定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
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将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22年,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在当年减半一次性税前扣除;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依法减征或者免征相关税费;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照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人行提供超140亿元支小再贷款资金
《措施》明确,将继续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人民银行提供不低于140亿元支小再贷款资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超230亿元;提供不低于80亿元再贴现资金。
《措施》要求,对于暂遇困难但生产经营正常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进一步优化“汉融通”线上首贷服务专区,充分借助金融科技手段提高首贷户融资对接效率,落实金融机构普惠小微首次贷款奖补资金。
《措施》明确,今年对使用中小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和使用农业企业融资应急基金的企业,免收资金使用费。对制造、建筑、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贷款(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给予180个基点(BP)的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6个月,其中制造业企业给予纾困贴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不超过5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区各负担50%。已享受中央、省、市其他贴息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延续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武汉今年将延续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措施》明确,将2022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可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2022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工伤、失业保险费的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措施》提出,将继续落实企业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最长为1年,并适当降低申请缓缴条件。2022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未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其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不欠缴的,不影响其职工个人贷款资格。
2022年,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级行政区域的减免6个月租金。
《措施》明确,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继续对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措施》指出,将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适时启动新一轮电子消费券发放
《措施》明确,将精准实施重点行业纾困扶持措施,在全市重点商超、商业综合体和商贸企业等开展促销,适时启动新一轮电子消费券发放,办好“中国品牌日”、全国消费促进月、荆楚购物节等活动。
2022年节假日期间,经各区或相关部门批准,允许开放式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和商场超市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开展促销活动。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夜间交通线路,经公安交管部门评估后,允许夜间非高峰期临时停车。
文化旅游部门将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组织推动保险替代现金或者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实施旅行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对符合条件旅行社的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
《措施》明确,将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订、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级工会组织按规定在省内组织的劳模和职工疗养休养、春秋游等活动。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下,对各区和文化企业主办、纳入全市统一安排的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单项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增加申请预售许可次数
《措施》明确,对2022年举办的展会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展览、会议举办和展览引进等条款的奖励标准,上浮50%给予补助。对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不含财政给予“一事一议”专项资金支持的展览),按照实际发生场租费用的10%给予额外补贴,单个展览最高补贴100万元。2022年在武汉市主办或者承办过5000平米以上展览的本地会展企业,按照其承租非国有房屋2022年年租金的10%给予补助。
在交通运输方面,2022年,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落实中央财政购置补贴政策,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既有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房地产业方面,《措施》明确,在重点监管资金增加“项目主体结构达到三分之二进度”拨付节点,累计拨付额度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55%,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增加申请预售许可次数,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小于栋,不分层、分单元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加快企业资金回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