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吴晓梦、刘雨秋)武汉经开区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辖区内所有河湖全面铺开,以长效机制推动长江生态保护。
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武汉经开区检察院积极争取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和湖泊局等大力支持,于2021年10月份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选取开发区的部分河湖开展试点工作。以辖区河湖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精准实施监督,着重办理涉及固体废物污染水体、违法排污、侵占水域蓝线等突出违法案件。
446公顷的硃山湖是武汉经开区的重要湖泊,通过通顺河与长江连通,部分岸线紧邻其他行政区,与外区企业所处地块的边界几乎重合,加上各种历史原因,这些“插花地带”让硃山湖的管理难度较大。经开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河湖长办与经开区检察院共同关注“插花地带”的岸线及水资源保护,在硃山湖开展了公益监督。
今年2月,河湖长办公室在巡湖时发现,硃山湖附近的一处插花地带存在倾倒和堆放固体废物的情形,并侵占部分湖泊岸线。根据“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区河湖长办公室将这一情况向硃山湖的河湖长及检察长进行通报。接到线索后,经开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唐惠敏作为承办检察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过分析研判,检察官认为虽然土地和企业不属于开发区辖区,但硃山湖湖泊岸线属于开发区,应当厘清责任,依法保护湖泊资源。承办检察官查明了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4个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权限和法律依据,2月14日与河湖长办一起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现场协商,3月2日召开公益诉讼检察磋商座谈会,推动共治。
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制定了处置方案,最终将湖泊岸线的固体废物及设施全部清除,行政机关在硃山湖边竖起了保护湖泊环境警示牌。相关企业主动在其临湖道路旁建起了围挡,筑起了保护硃山湖湖泊资源的隔离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