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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公布《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清仓见底”专项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开展全面排查,做到信访件底数清楚、责任到人、目标明确,确保今年底前,信访件办结见成效。
据介绍,此次“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同步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主攻方向,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的办理,实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同时,湖北将坚决防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扎实作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通知》明确,各市州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未办结件要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化解方案,细化年度目标,确定化解时限,对长期难以解决、涉及重大民生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办理。
根据排查情况,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班办公室(简称“省专班办公室”)将对未办结的信访件逐项分类,实行“一案双交”,即交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可对涉及本行业的信访件进一步实行“一案三交”,即交办下级行业主管部门、本部门相关处室(单位)和驻区域相关管理机构。
为督促整改落实,今年7月到12月为集中整改期,省专班办公室每月调度未办结件办理进展情况,年底组织对各市州“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办理进度滞后、拖延等情况进行通报,力促信访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