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发热症状,怀疑自己感染了新冠,一定要到医院检查治疗吗?哪些情况下需要到医院就诊?什么情况下可以居家治疗?12月10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程真顺教授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提醒居民把握良好的心态,视身体情况选择是否就医,非必要不到医院聚集,线下就诊请做好个人防护和遵守防疫要求。
问:怀疑自己得了新冠,一定要到医院检查或治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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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前是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如果出现发热症状,患者尽可能在家用药治疗。要避免一发热,不论真伪,就盲目、恐慌性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这样反而会出现拥挤,造成交叉感染,也不利于保障自身的健康。
如果确实担心感染了新冠,想核实确认,可以用新冠抗原试剂盒自行检测。如果抗原检测出现阳性,但自身无症状或症状轻微,也不一定需要来医院检查或进行单管核酸采集。因为,目前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毒株的致病力明显下降,完全不必要过于紧张甚至恐惧,冷静下来,保持平常心对待即可。当前,绝大多数感染了新冠的人不需要去医院,而且一般在7天至10天内就会完全康复。
问:在什么情况下,感染者可以居家治疗?
答:无症状感染者是无需药物治疗的,没有基础病或基础病控制得较好的轻症感染者,出现了咽干、咽痛、咳嗽、乏力、发热症状,有条件的尽量居家隔离。
居家治疗时出现发热症状,可按需服药。体温超过38.5°C,浑身肌肉酸疼、头昏脑涨,食欲下降,则要适当服用药物退烧缓解症状。除此之外,患者可通过互联网问诊,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服药,避免重复用药、超剂量或超次数使用药物。居家治疗中应做好自我监测,早晚测量一次体温,观察自身每日症状,第5天后进行抗原自测,核酸检测连续2次为阴性即可解除居家隔离。
问:什么情况下,感染者需去医院就诊?
答:感染者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有气喘、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建议及时就医。另外,有基础疾病的感染者,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高危患者,血氧饱和度持续低于95%,那么需联系社区安全有序转诊,严重者拨打120急救。
同时,建议感染者不必惊慌,出现症状后遵医嘱对症治疗即可。大多数患者在医生开具相关药物和告知防治原则后,尽快离开医疗机构回家安心调养;少数患者经过医生的严格评估,可留院观察或转诊至定点医院。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龙华 汪菁华 通讯员 丁燕飞 孙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