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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手册。通讯员 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运红)12月13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保安湖湿地管委会和周边乡镇,在保安湖开展禁捕退捕暨渔业生产安全专题普法活动,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螺蛳行为,切实增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守护好一湖碧水。
螺蛳是一种淡水底栖贝类,喜食有机碎屑、腐殖质、青苔等,其分泌物能在短期内使水质变得清爽,被誉为“水体生物净化器”。近年来,由于保安湖周边大量非法捕捞螺蛳等行为对湖泊生态环境造成了影响。
在当天的活动中,来自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和第四检察部的干警们联合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保安湖湿地管委会和相关乡镇相关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讲非法捕捞经典案例、悬挂横幅等方式,向群众解读禁渔期政策法规及科普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解答了群众对于禁渔禁捕的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在“不捕、不卖、不买、不食”方面形成共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在湖面巡查,现场制止、劝阻6起非法捕捞行为。
“原来捞螺蛳也是违法的!我等会儿回去就提醒家人和朋友,这事儿做不得。”“我们都晓得了,今后再不搞了。”听完检察官的介绍,家住附近的黄爹爹恍然大悟。
这种与村民面对面、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法治宣传方式也得到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保安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