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全省公安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举措及成效。据通报,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侦办涉江违法犯罪案件14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65名,涉案金额逾2亿元。侦办团伙案件127起,侦办重大案件44起。
发布会上,警方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宜昌市长阳县董某朝、董某国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资料图)
今年5月7日,宜昌市长阳县公安局根据人力情报,成功打掉一个多次在清江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现场查扣渔获物500余公斤,扣押非捕渔具(地笼网)182个、运输用渔具30余套、作案车辆1台、小型机动渔船6艘及制氧充氧设备1台,涉案金额2万余元。
长阳民警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并查扣作案工具
案例二:黄石市大冶市王某送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今年9月11日,黄石市大冶市公安局根据大冶市保安湖管理处移交案件,对王某送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案侦查。经查,该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保安湖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非法捕捞,涉案人员11名,现场缴获渔获物4000余公斤,电捕鱼设备1套,渔网54张、运输三轮摩托车4台、木制无动力渔船6艘,涉案金额约1.2万元。
案例三:鄂州市“3.5”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今年3月5日,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区分局对在长江鄂州市华容区及周边水域非法捕捞江鱼的李艳峰、李燕华团伙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立案侦查。初查涉案人员20余人,现已抓获并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6人(5名非法捕鱼的村民和1名收购江鱼的鱼贩),当场查获鳙鱼、鲢鱼、鳊鱼等渔获物60余斤,查扣面包车1辆、电捕鱼设备1套、船桨1只、抄网1个,摧毁非法捕捞团伙1个。初步查明,该团伙仅去年12月以来就在长江鄂州水域及与武汉交界水域通过电打鱼设备非法捕鱼6次,捕获的江鱼就近销售,涉案价值达3万余元。
案例四:黄冈市周某寅等人涉嫌非法采砂案。
今年2月14日,根据公安部“长江办”统一部署,湖北省公安厅“长江办”统筹协调黄冈、武汉、鄂州市公安局和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连续开展多批次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2.14”特大非法采砂案,打掉以周某寅、江某雨为首长期盘踞长江干流的特大非法采砂团伙。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查扣盗采江砂3万吨。经查,2019年以来,周某寅伙同江某雨、周某勇、阳某群等人租用他人采砂船、运输船,在长江干流武汉、鄂州、黄冈、黄石等水域,采取自采、自运、自销方式作案,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69万余吨,涉案金额9120万余元。
案例五:鄂州市吴某国等人涉嫌非法采砂案。
今年5月,鄂州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打掉一个盘踞在长江鄂州段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扣盗采江砂5000余吨。经查,2022年以来,吴某国伙同乐某佳、邵某亮、王某普等人租用他人采砂船、运输船,在鄂州燕矶水域,采取自采、自运、自销方式作案,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5277吨,涉案金额32万余元。
案例六:襄阳市谷城县王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砂案。
今年8月,襄阳市谷城县公安机关根据在侦案件扩线,打掉一个盘踞汉江谷城县沈湾段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扣作案采砂船6艘,追缴非法所得626万余元。经查,2017年以来,王某、王某江、宋某军、方某敏等人共同入股注册谷城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公司和个人都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该公司组织张某、宋某军、方某敏各两条采砂船在汉江谷城县沈湾段水域进行非法采砂作业,采取自采、自运、自销方式作案,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120万余吨,涉案金额2091万余元。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