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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黄铮 通讯员杨晗 李佳玫)12月9日,一名36岁的女子何某来到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投案自首。因涉嫌诈骗罪,该女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12日,一名男子急匆匆走进隽水派出所值班室,上气不接下气对民警说道:“警察同志,我被人骗了10万余元,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民警见状一边安抚报案人情绪,一边询问具体情况。
民警了解到,报案人柳某某在社交软件上结识了女网友何某。在得知柳某某40余岁尚未结婚后,何某主动把自己的“表妹”介绍他认识。柳某某与何某“表妹”二人在网上聊了几个月,彼此都挺满意。
何某的“表妹”隔三差五就以小孩生病等理由找柳某某要钱。柳某某东拼西凑,共计给了何某“表妹”10万余元。但当柳某某提出要视频或见面的时候,对方却总是推脱,最后拉黑了他的微信。柳某某这才觉得自己上当受骗,前往派出所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对线索进行整理。经多部门协查与综合研判后发现,何某的所谓“表妹”其实并不存在,何某一人分饰两角,对柳某某实施诈骗。了解何某的犯罪事实及其真实身份后,警方对何某开展网上通缉,同时找到其家属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最终,何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来到派出所后,何某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当天就向受害人柳某某退还了现金8万元,同时承诺尽快归还剩余款项。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如今假借“网恋”等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屡惩不止,广大网民需保持清醒头脑,提高防范意识,不轻信、不转账、不上当,保护好自身信息与财产安全。如不幸上当受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