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徐飞为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任命胡太荣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何建新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赵学龙、石琳娜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王娅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殷玉梅、徐辉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陈敏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赵峰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
任命易建国为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肖军的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黄静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