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患者能不能接种新冠疫苗?如何选择接种的时机?协和医院肿瘤中心专家昨日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肿瘤患者更需疫苗防护
10月28日,中华肿瘤杂志发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实体肿瘤患者防护和诊治管理相关问题的中国专家共识(2022版)》(以下简称《共识》)。《共识》指出,实体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感染后的重症率及死亡率均高于正常人群,更需疫苗防护。
简单说,正常情况下肿瘤患者应该打疫苗,并且在没有特殊急症的情况下,肿瘤患者应该常规打,正常剂量打。
如何安全接种新冠疫苗
《共识》提出,实体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疫苗接种安全有效,在综合评价患者身体状态、免疫功能及病情后,应鼓励患者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建议足量、足疗程、按照推荐剂量和剂次完成。
从《共识》给出的接种安全性数据来看,肿瘤患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的类型和程度与非肿瘤人群相似。同时由于恶性肿瘤患者属于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恶性肿瘤患者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蛋白亚单位疫苗。
如何选择接种的时机
处于不同治疗阶段的肿瘤患者,推荐接种疫苗的时机如下:
手术患者:建议手术后一个月,身体状态康复后接种。处于围手术期(术前1周至术后1个月)的不建议接种,应等待术后恢复,排除相关禁忌后再接种。
化疗患者:接受化疗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免疫功能受损。建议应至少在化疗前2周或化疗结束后1至2周再接种。最佳接种时间可咨询主诊专家。
放疗患者:建议放疗完成后再接种。现阶段放疗与接种疫苗相关数据尚不充分,结合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和患者意愿,在排除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禁忌证情况下,也可考虑在放疗期间接种。
内分泌及靶向治疗患者:可经肿瘤专科医生评估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患者:既往研究表明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可能并不影响新冠病毒疫苗的保护效力。也有学者认为,在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肿瘤患者中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具有短期安全性,其长期安全性有待进一步观察。
参加临床研究的患者:建议根据临床试验的具体方案来决定患者是否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可与发起单位或牵头专家讨论疫苗接种事宜。
哪些情况不建议或暂缓接种
处于疾病快速进展、病情未有效控制的患者;
正在接受抗B细胞治疗如CD20单抗、CD19/CD3等双靶向药物或BTK抑制剂维持治疗或结束治疗不满6个月的患者;
正在强化疗或免疫抑制剂(如ATG、阿伦单抗、钙调抑制剂、中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等)治疗中的患者;或停用免疫抑制剂未满6个月的患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应谨慎;
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血小板计数<50×10^9/L的患者;
有EB病毒活动性感染、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凝血功能障碍等相关的血液病患者;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3个月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CAR-T细胞治疗6个月内,或存在Ⅱ~Ⅳ度或难治性急性GVHD或广泛性慢性GVHD的患者;
存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描述的疫苗接种禁忌证的患者,例如,有疫苗或其成分过敏史,合并妊娠,合并严重慢性疾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合并神经精神疾病,正在发热,合并急性感染或合并急性心、肺、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
(感谢协和医院肿瘤中心 张涛主任、刘红利教授、胡建莉教授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