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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支持3至4家重点产业园区,各新城区至少建成1所三甲医院。近日,武汉市印发《支持新城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全力加快推动武汉新城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提升新城区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实力。《政策措施》所指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措施》明确,将支持新城区围绕“965”现代产业体系强链补链延链,重点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新城区以实施“两个一百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补助;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每年择优支持3—4家重点产业园区。支持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武汉临空经济示范区、航天产业基地等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形成“一区一品牌”“一业一名园”。同时,鼓励新城区采取“飞地园区”“合作共建”等模式加强与开发区、武汉都市圈其他城市之间产业合作。
过去十年,武汉工业主战场由主城区向新城区转移,《政策措施》明确支持新城区发展先进制造业,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新城区工业企业,获得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晋级提能项目奖励资金的,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实行“免申即享”。支持新城区中小企业聚焦主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措施》提出,支持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新城区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市级财政给予其运营管理机构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各类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园区)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机构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新城区服务业领军企业发展,对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湖北服务业企业100强以及认定为武汉服务业领军企业的新城区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措施》指出,将支持新城区建设都市田园综合体,对确定创建资格的单个都市田园综合体,市级财政连续3年给予奖补资金支持,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对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市级财政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支持新城区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对注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且农产品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亿元的新城区,市级财政给予5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
《政策措施》还提出,将推动新城区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园林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规划建设,各新城区至少建成1所三甲医院。探索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优化生活设施布局,加快推进新城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