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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刘三强)近日,民政部授予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等100个单位“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张贵国等199名同志“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省4个单位和7名个人获得表彰。
武汉市武昌区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十堰市民政局、宜昌市民政局、黄石市社会救助局获得“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韩华平、天门市净潭乡人民政府民政办主任李明星、鄂州市梁子湖区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胡君霞、英山县城乡救助管理局局长胡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胡艳、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主任肖肖、神农架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肖瑛获得“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民政部首次表彰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充分激发了社会救助工作者干事创业的使命感和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