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动态:赔偿+道歉!湖北首例碳汇补偿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2022-12-27 19:19:05 来源:湖北日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资料图)

滥伐林木144棵,追完刑责追民责。12月27日,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我省首例碳汇补偿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报11月2日曾作报道)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诉请判令被告杜某赔偿生态功能损失费4926元用于购买碳汇,补种树木432棵,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我对自己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向十堰市民道歉。”庭审结束,杜某通过媒体表达歉意,并表示会积极配合造林修复工作。

2021年8月20日至9月16日间,谷城男子杜某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在丹江口一带采伐杨树144棵。该案由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8月1日,当地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杜某刑罚。

检方认为,杜某滥伐林木数量多、范围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在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杜某补植复绿、公开道歉基础上,还应判令其承担赔偿滥伐林木的功能损失费。为此,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委托该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对杜某滥伐林木导致的生态功能损失进行评估,确定杜某采伐林木所造成的碳汇价值损失额为4926元。

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让“破坏者”变身“修复者”。“我们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创新构建生态多元修复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生态环境功能的替代性修复,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助力十堰实现‘双碳’目标。”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ERM523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