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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12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举措》(以下简称“十条举措”),通过持续优化制度供给,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省法院副院长肖笛介绍,经过三年运行,该院在全国首创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已成为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十条举措”进一步要求全省法院刚性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真评估、善评估,力戒程序操弄,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十条举措”规定,继续健全完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探索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力争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渠道。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严格限制案件审理、执行期限的变更,压缩司法鉴定评估期限和案件材料流转时间;采取“刚柔相济”执行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减少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
在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方面,“十条举措”提出,推广应用在线诉讼,发挥“智慧执行”APP 的功能,破解执行中的查人找物难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同时,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在“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指标上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加强常态化联动,形成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和司法执行成本上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