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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工作中作用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当前在城乡社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新冠病毒感染救治中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中医药对新冠病毒感染早干预、早治疗、防重症、降死亡的重要作用,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在新冠感染救治工作中彰显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根据省指挥部要求,全省要建立省、市、县三级中医专家指导联动机制。省防指组建省级中医巡回专家组及省级中医区域协同医疗队,采用分片包干形式,对各地重症和危重症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开展巡回医疗、远程会诊、驻点指导。发挥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作用,参照省级中医巡回专家组建制,尽快组建市(州)、县(市、区)中医巡回专家组,通过开展培训或远程诊疗方式,指导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服务对象联系,在巡回专家组的指导下,做好中药服用跟踪随访,了解患者健康状况变化,必要时及时调整优化治疗方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同时,各地要充分体现中药汤剂、中药协定方、院内制剂在新冠感染者治疗工作中的优势作用。加大城乡基层中药汤剂、中成药、中药协定方、院内制剂的应用力度,推动以新冠感染引起的症状为适应症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调剂使用;协调药监部门开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的快速审批;协调医保部门将省级通知中明确的中成药及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协定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协调卫健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的管理。
此外,各地要切实加强中医药供应保障,及时掌握本地新冠病毒感染治疗中药的市场供应和人群用药需求,协调经信、农业农村、民政、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中医药、药监等部门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加强区域统筹协调,做好相关中药饮片的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采购供应,确保群众急需的各类中药正常供应。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要通过设立便民门诊、免费预防方发放点、开通网上诊疗+药物配送等方式,让城乡居民便捷获取所需中药。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协调乡镇(街道)和村(居)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等加强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高龄、残疾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的关心关爱,优先将中药汤剂送至有需要的患者,保障特殊人群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