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关于烟花爆竹“禁燃令”是否松绑,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热点话题。
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种类是否有限制?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会有什么处罚?相关问题关注度越来越高,有不少市民询问。记者就大家关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了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武汉全地域、全时段全时空禁鞭
目前,武汉中心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至于春节期间是否会放开,相关人员表示,暂时没有接到通知。后续有相关信息,会第一时间发布。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此之外,2022年,武汉市新城区——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区相继发布全面禁鞭通告,2022年7月1日起,这些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5年,标志着武汉在地理版图和时间跨度上,首次实现全地域、全时段的全时空禁鞭。
值得注意的是,“仙女棒”“烟花棒”等冷烟花同样可以灼伤人体、引燃物品,也在禁放范围之列。
湖北多县市均发文禁鞭
武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有近30年。1993年春节期间,武汉市共发生的200余起火警火灾中,有170多起是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全市各大医院收治的被烟花爆竹炸伤、烧伤的患者500余人。于是,武汉市政府提出制定《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的议案,1994年10月,《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正式出台,武汉成为国内继深圳、广州、北京后第4座实施禁鞭的城市。
为了减少火灾事故和伤害案件,降低噪声和空气污染,维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湖北多地相继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十堰、随州、黄石、荆门、仙桃、潜江、孝感等市均发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违规燃放烟花由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罚
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记者也进行了了解。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违反规定的,由公安、工商行政、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或者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了燃放之外,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禁止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符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规定的规格和品种;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船)、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市民可选择景区观赏烟花秀
春节期间,部分景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固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如武汉的花博会、木兰草原、木兰乡,荆州方特,襄阳华侨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