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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力)近日,团风县公安局淋山河派出所持续加大对“小案”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4年前犯的错,我自己都不记得了,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元旦当天,当民警出现在姜某某家中时,他还满脸疑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早已把四年前实施盗窃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1月1日,淋山河派出所组织民辅警对辖区内积案进行排查时,发现了四年前实施盗窃的嫌疑人姜某某的活动轨迹。
民警对姜某某的活动轨迹进行研判后,确定其正位于鄂州市内,为尽早将姜某某绳之以法,民警立即赶赴鄂州市蹲守在其活动区域,并成功把姜某某抓捕归案。
起初,姜某某在案发现场不断狡辩,抱着侥幸心理始终不愿承认自己的罪行,但在充足的证据面前,姜某某低下了头。
2018年8月30日晚上,姜某某在鄂州市乘坐送水泥的车子到团风县淋山河镇,在卸完水泥后,姜某某在淋山河镇童坳村附近闲逛,发现童某某家中无人,便使用撬棍将大门锁撬开,进入室内将柜子、箱子等位置进行翻找,将笔记本电脑、现金等钱财偷走后离开。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我们公安机关来说,群众的事都是‘天大的事’,小案的背后连着民生民意民盼,我们要用实际行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安全触手可及。”淋山河派出所所长王红斌表示。
目前,对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