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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黄铮 通讯员 纪甜一 王生军)1月13日下午,咸宁市召开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暨行业领域整治情况新闻发布会。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波通报了2022年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和“打财断血”有关情况。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波出席发布会。黄铮摄
汪波介绍,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6件52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判处五年以上重刑17人。对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该判处重刑的依法重判,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同时,全市法院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等手段“打财断血”。2022年以来,共受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95件,结案95件,结案率100%。财产刑执行标的额24595.08万元,执行到位标的额23480.72万元,执行到位率95.47%,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汪波表示,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法院通过组件专业审执团队、全面加强业务培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优化了工作机制,提升了办案效能。不断提高审执效率,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提升办案团队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深挖、移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有关机关反馈、移送。注重研判黑恶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监管漏洞,发出相关司法建议15份,回复率100%,有效助推自然资源、工程建设、教育等八大行业领域整治。
另外,全市各级法院不断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的宣讲宣传活动,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相关工作信息,扩大宣传效果。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确保审判工作合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