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湖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的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提出66项整改任务,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完成计划整改任务39项,其它27项正按时有序推进。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3103件,已办结3026件,阶段性办结7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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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问题细化为66项整改任务
据悉,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2月13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报告,指出了4个方面14类问题。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整改方案编制工作,第一时间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和研究,进一步细化为66项整改任务。从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污染36个、大气污染2个、土壤污染8个、生态破坏8个、其他问题12个;从整改责任来看,涉及17个市州25个省直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何开文介绍,省委、省政府高位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2年12月底,我省计划2022年完成整改的39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其它27项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3103件,已办结3026件,阶段性办结77件。
各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问题
针对督察反馈的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偏低等问题,省经信厅印发全国首个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全国首个磷石膏无害化综合处理技术规程,出台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推动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印发《湖北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施分年度建设任务清单(2022-2025年)》,确保2025年底前新产生的磷石膏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理。2022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97%,超过50%年度目标任务。
针对督察交办信访件,省生态环境厅从2022年7月起开展“清仓见底”专项行动,目前,全省两轮三次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由91%上升到99.01%。其中,第二轮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由84.76%上升到97.52%,极大地推动了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的办理。随着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收获了群众的信任和点赞。
针对督察反馈的“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强”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结合省政府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一并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实现全省所有港口码头全类别、全覆盖,对全省船舶污染物产生量和港口接收能力匹配性进行了评估。推进港口岸电建设使用,港口岸电设施覆盖从2017年底不到10个泊位,增长到当前446个泊位,2022年,货运码头使用岸电量93.9万度,同比增长近70%,从而减少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
针对督察反馈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繁重问题,省水利厅承担整改的55个任务,54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剩余1个任务正按序时推进。2017年以来,我省以每年一个省河湖长令的形式持续实施碧水保卫战,先后开展了“迎春”“清流”等专项行动。各级河长湖长密集巡河巡湖,常态化规范化整治河湖“四乱”问题7000多个。累计印发清江、洪湖等两批共计14个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编制修订《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755个湖泊的详细保护规划、全省18个3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完成五大湖泊还湖面积245平方公里。开展长江、汉江干流江段的非法矮围专项整治,累计拆除非法矮围55处。全省558个长江岸线清理整治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
何开文表示,下一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合力绘就美丽湖北建设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