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据四川卫健委网站消息,四川卫健委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其中,关于“取消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的修订内容,引发了网络争议。(据1月30日四川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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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围绕着“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展开的各种想象和争论,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匪夷所思。有人说这是给私生子大开方便之门,鼓励有钱人包养小三生孩子;有人说,这说明以后代孕也合法了,为了鼓励生育连基本伦理都不顾了;当然也有人说,这对很多未婚生育的单身妈妈是件好事,她们终于可以无阻碍地享受应有的权利和保障了。
那么,四川这个管理办法的修订,到底有没有这么大、这么坏的影响?在各种批判和担忧之前,首先应该搞清楚,什么是生育登记?
(图源: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生育登记制度是2016年配合“全面二孩”政策而制定的,各地取消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也就是准生证,而改为办理生育登记,其实就是用“登记”来替代“审批”,目的是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准确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服务,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个制约管理的手段,而是一项监测和掌握信息的工作,既不是已经被淘汰的“准生证”,也不是很多人所误解的“上户口”。
理解了生育登记的含义之后,再来看四川这则管理办法,无论是取消登记对象的条件限制,生育数量的限制、还是简化生育登记的要求,其本质是为了让登记工作更加简便快捷,让更多有生育意愿和需求的人,能积极地进行生育登记,了解相应的权利义务,充分享受各项保险、政策服务等。
在国家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之后,有不少省份,都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对生育登记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生育不和结婚挂钩这一点,广东、安徽等多个省份都有规定,偏偏到了四川修订的时候,就被解读得如此乱七八糟,只能说,营销号带起节奏来,一点道理都不讲!
早就有专家解读过,生育登记的功能,是为每位公民提供了可以用于获取权益和服务的合法身份的认定,也是为国家进行人口统计、公共政策制定提供了必要的数据来源,所以,为了让认定更公平,数据更科学,必然会让生育登记制度回归本位,不再与是否结婚,生了几个等限制条件捆绑,保持中立性和客观性,这怎么看都应该是件好事,跟什么私生子遗产继承、鼓励“包二奶”“代孕”压根扯不上一毛钱的关系。
要知道,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早就写进了《婚姻法》和《民法典》,就算生育登记制度不修订、不完善,这也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也是不可动摇的法律原则,根本就不存在任何争议。
更需要强调的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这条法律并没有修改,从事或提供代孕服务而谋求商业利益会受到法律惩处,而代孕者哪怕实行了生育登记,其行为依然是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的,其与委托父母、代孕机构之间签订的代孕协议,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很容易滋生纠纷和风险,损害身心健康和人身权益。
几件完全不搭界的事,完全不相干的法律概念,却在网络传播中被混为一谈,逐渐离谱,让人闻之色变,也说明相关政策和服务的普及还是不够,很多网友连基本概念都没搞清楚,就已经开始大呼小叫,奔走相告了,这样真的不好。生育政策越来越包容,越来越讲究普惠,更加尊重个体生育的自主性和多样性,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的爱护,这绝对是一个好趋势。
希望各地在优化和完善制度的同时,也进一步做好解读、宣传、引导的工作,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策,用好福利,别让一些无厘头的“瞎扯”耽误了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