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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崇阳一男子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争执,进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危及公共安全,结果,该男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湖北咸宁市崇阳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接到一名司机报警,称其驾驶公交车辆时,有一名男乘客强行对其进行拉扯,造成公交车辆无法正常行驶。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至现场。通过调取公交车辆监控视频及调查询问,民警了解到,乘客卢某某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未果,便来到司机身旁理论,要求公交车司机立即停车,让其下车,司机黄某某拒绝卢某某的要求后,两人爆发激烈争执。
激烈争执中,卢某某用手损坏了公交车的刷卡器,并抢夺公交车司机黄某某手里的方向盘,迫使公交车停车。办案民警介绍,卢某某使用暴力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人员驾驶的操作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妨害安全驾驶。
男子抢夺方向盘(监控视频截图)
崇阳警方提示:妨害安全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增内容,规定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公共安全,乘客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暴力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当情节达到危害公共安全时,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