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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吴英、张双燕)为有序推进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恢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近日,黄梅法院营商办受黄冈中院委托,成功化解一起因企业破产清算引发的居民纠纷。
黄梅法院营商办在西苑大厦现场调处纠纷。通讯员 供图
2019年8月19日,黄冈中院裁定受理湖北大地春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其中有两个涉案项目与黄梅有关,西苑大厦项目便是其中之一。西苑大厦位于黄梅县城区,现有住户59户,因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业主无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债权申报出现困难。2023年1月底,因项目承建方私自停用电梯引发民愤,导致部分业主干扰阻挠债权申报进展,致使该项目的破产清算工作陷入僵局。
在接到黄冈中院营商办的委托后,2月1日,黄梅法院迅速启动上下法院联动、府院联动机制,安排院营商办主任、民二庭庭长邓飞雄、民一庭庭长梅学超带队前往西苑大厦,联合社区负责人、破产管理人共同参与纠纷调处。
“我一直以为破产管理人与开发商、承建方是一伙的,今天听法院这么说,我才知道破产管理人是法院指派维护我们权益的,感谢政府对我们业主的关注,我一定积极带头申报债权,配合法院工作!”一名业主代表说道。调解现场,邓飞雄一行通过对项目承建方和业主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最终促使电梯恢复正常运行、业主们转变思想观念,债权申报工作步入正轨。
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民生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邓飞雄一行还主动走访了部分业主,倾听业主心声和想法,现场就业主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答疑,并提醒督导破产管理人在推进破产管理工作过程中要关注群众呼声,把民生问题摆在首要位置。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黄梅法院将持续心系群众的急难愁盼,用法治为优化营商环境搭桥,助力营造公平、透明、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跑出“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