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巴黎奥运会的门票都已经开售,谁能想到,我当年买的东京奥运会门票还没有退款。”2021年3月,东京奥组委正式宣布不接受海外观众入境。时至今日,中国留学生徐娜仍未收到自己在凯撒旅游所购奥运会门票的退款,而她的遭遇并非个例。(据2月14日极目新闻)
(相关资料图)
凯撒旅游的官网上至今仍有“东京奥运会”的项目
各大社交平台上,很多消费者都在吐槽凯撒旅游奥运会退票的问题,大多数人的经历都很类似,就是商家承诺了退票,却迟迟不退,期限一再往后拖,客服联系非常困难,消费者几乎处于维权无门的境地。而无论是对消费者,对媒体,还是对主管部门,该企业的态度就是:不行你就去告吧。
整件事从基本事实和法律规定而言,消费者都是非常无辜的。早在2020年2月26日,文旅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就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疫情旅游投诉的若干意见》,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和人大法工委解释,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的,应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因疫解除旅游合同的,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而很多要求凯撒旅游退款的消费者,也都接受了“折损退款”的方案,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没有拿到自己应得的退款,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对国家法律规定的无视。
凯撒旅游官网发出的退票通知
更让人生气的是,在整个拖延的过程中,“走法律程序”竟然变成了商家敷衍消费者的挡箭牌,一说到实质的退款问题,就让消费者去打官司,其工作人员还明确表示“三年来我们一直有官司”,真是虱子多了不痒啊!在这样的商家眼里,法律途径到底是什么呢?是实现公平正义的路径,还是能拖则拖的借口?
三年来,的确也有少数消费者啃了硬骨头,通过诉讼和强制执行拿到了退款,但是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所涉金额并不是很巨大,诉讼又是个很陌生的领域,担心会花费很多时间精力依然拿不到钱,平时生活忙碌也无暇去打官司,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选择诉讼。而商家显然就是利用法律诉讼比较麻烦的现状,把消费者拖到无可奈何,拖到意兴阑珊,拖到心态垮掉,最好是最后认了这个哑巴亏。
投诉平台上网友的相关投诉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不是被商家当成背信弃义、拖延时间的工具。对于这种商家,消费者如果因为怕麻烦,就放弃了最有力的维权武器,不是正中其下怀了吗?要克服对打官司的恐惧心理,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律师帮忙也好,自己学习法律知识起诉也好,或者大家团结起来集体诉讼也好,既然商家喜欢拿“走法律程序”当挡箭牌,就应该让他们好好尝一顿法律的“铁拳”。
主管部门也不能当甩手掌柜,让消费者孤军奋战,既然投诉这么多,这么集中,也应该履职尽责,约谈企业负责人,让其直面消费者的诉求,给双方建立协商解决的通道,对于拒不履责,无视法规的行为及时惩处,为消费者通过法律维权提供便利和帮助,让法律不再被异化成某些人搪塞责任、能拖则拖的话术,而是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