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快资讯丨公车撞伤男童后逃逸,镇政府:司机系临时工已离职,双方或走法律程序

2023-02-15 16:34:00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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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友反映称,其3岁的儿子2022年8月被河北邢台市南和区三思镇政府公车撞伤,事发至今没有处理结果。2月15日,三思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确认,事故车辆为该单位公车,肇事者是该单位的临时工,事发时负责公车管理,事发后已离职。肇事者因撞伤男童被警方认定为肇事逃逸,但驾驶员不服,已提出申诉。

男童家长杨女士表示,14日晚当地区、镇工作人员到其家中慰问,称会帮他们尽快解决此事,她希望全家人能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肇事车辆(知情人供图)


【资料图】

公车撞伤男童后司机驾车离去

孩子被撞伤事发于2022年8月26日,至今已有半年时间。男童家长杨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地就在她家附近。事发当天,3岁的儿子跟姐姐一起过马路,一辆车突然撞过来,导致儿子受伤。事发后,杨女士及家人查看监控得知,撞到孩子后,孩子被甩出几米远。

杨女士称,事发时驾驶员没有直接下车,而是在车上呆了几分钟。期间,孩子姐姐把弟弟抱到了马路边。之后,司机曾下车,查看孩子的情况,便开始打电话,一会儿上车一会儿下车,反复了几次,前后总共打电话15分钟左右。司机在挂电话后开车离开,再也没有回来。随后,孩子的爷爷奶奶闻讯赶来,把孩子送到医院救治。

事发第二天,孩子家长从当地交警队了解到,肇事车辆为三思镇政府的公务车。

男童家长曾在南和区政府网反映此事(南和区政府网截图)

镇政府表示双方正协商或走司法途径

三思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确认事故车辆为该单位公车。该工作人员介绍,肇事者20多岁,曾是三思镇政府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临时人员,事发时负责公车管理,当天这辆公车是她自己开出去的,其他人(单位)不知道。“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驾驶员)没有第一时间汇报,镇里领导当时都不知道这个事。”

新京报报道称,南和区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发地为邢台南和区三思镇幸福大街水上公园路段。上述镇政府工作人员说,事发后这辆公车被交警扣了,目前还停放在当地交警队指定的停车点。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并立案,认定肇事者系逃逸,但是该驾驶员不服,已经提出申诉。

交警暂扣的肇事车辆(媒体报道截图)

上述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男童家长、肇事者双方正在协商赔偿事宜。三思镇政府也在对接交警等部门,协调处理此事。“镇上司法所也可以帮助他们走司法途径解决。”

此前,三思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就此事回应媒体称,该案官方已介入调查,撞伤男童的驾驶员已被警方拘留,“最终处理结果和赔偿费用将由交警部门处理,法院裁定。”

家属盼尽快解决问题回归正常生活

杨女士说,14日晚当地区、镇工作人员到其家中进行了慰问。来慰问的工作人员称会尽快协调相关部门出面,帮助解决此事。

杨女士表示,孩子被撞伤后,她陪孩子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一个月左右,出院后孩子近5月不能下地。现在,孩子已经能下地走路了,看着他走路好像有点不正常,但没做伤残鉴定。“为了照顾孩子,耽误了上班,期间经济压力较大,孩子的身心健康也受到了影响。”杨女士希望此事能尽快地解决,让全家人早日回归正常的生活。

南和区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区上有相关的工作人员正在走程序,处理此事,“肯定会关注、处理。”

事发时男童腿部被撞伤(知情人供图)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为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和拘留,吊销肇事者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孟博律师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该案中,肇事者需要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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