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近日,湖北省水利厅发布通知,启动2023年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为:以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现代水管理为宗旨,具有一定资源规模、环境质量、服务条件和管理水平,水利特色充分彰显,可以开展文化、科普、教育等活动或者供人们休闲游憩的水库、河流、湖泊、灌区、水土保持工程,自评达到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自评分150分以上)或省级水利风景区标准(自评分120分以上)。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须为2021年4月30日前设立的省级水利风景区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其中,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须于4月5日前报送,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须于6月30日前报送。
景区管理单位向湖北省水利厅景区办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湖北省水利厅景区办完成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审核,择优向水利部推荐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对象;国家水利风景区由水利部景区办组织专家组开展实地核查评价后报水利部审议公布。省级水利风景区经湖北省水利厅审议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