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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受水区全面节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受水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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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受水区省(市)要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坚持把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同受水区节约用水统筹起来,坚持把节水作为受水区的根本出路,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提升用水效率,全面健全节水制度,全面加强节水管理,推动受水区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意见》提出,受水区省(市)要采取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强措施,严格总量强度控制,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力量,推动全社会共同节水,长期深入做好节水工作。到2025年,受水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33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以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超过55亿立方米,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