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未成年学生涉嫌犯罪,检方多举措修正人生航向

2023-02-22 07:38:13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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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感谢检察官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定认真吸取教训,好好珍惜机会!”近日,在湖北省郧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仪式上,一名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真心忏悔。

2月21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2020年4月,小朱、小李、小王在得知同学何某、曾某通过向他人提供手机支付平台收款二维码帮助收款转账能够挣钱之后,觉得有利可图,明知何某、曾某帮助转移的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赃款,仍将自己的手机支付平台二维码提供给何某使用,并帮助收款转账2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100余元。“3人虽为未成年人,但他们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承办检察官说道。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移送到郧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审查认定,他们的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案发时3人未成年,系初犯,在校学生,案发后能够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同时具备家庭监护和社工帮教条件,再犯可能性不大,郧阳区检察院依法对3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六个月的监督考察期限。

3名法定代理人当场表示,将尽家庭教育责任,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考察,并感谢检察机关给了孩子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郧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还引入十堰市益民社会服务中心的专业社工力量组成考察小组,共同对3人在考察期间开展跟踪帮教。下一步,该院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各界保护合力,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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