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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通讯员 白菲斐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酒驾醉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必定会吸取教训痛定思痛。但是,总有些驾驶人不知悔改,胆大妄为,无视法律,无视安全,心存侥幸,最终身陷囹圄。近日,湖北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县法院的一份执行逮捕的通知书,决定对再次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的何某执行逮捕。
2022年9月25日19时20分,何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湖北随县安居镇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抽血送检,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2.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何某于2015年8月9日,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随州交警支队四大队处罚过。
近日,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和罚金,随县交警接到法院的通知书后,依法将伤愈的何某逮捕并送看守所执行拘役。再次踏进看守所,何某悔恨不已。
抓获嫌疑人(通讯员供图)
随县警方提示,酒醉驾会严重导致人反应迟钝判断失准。同时,酒醉驾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涉及到自身安危,更涉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杜绝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