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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新代表,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履好职、建好言。”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襄阳市谷城县五山镇堰河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闵洪艳说,今年全国两会,他带来了将湖北省纳入国家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奖补试点的建议。
闵洪艳
“农村公益事业与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农民幸福指数和农村小康水平的重要标志。”闵洪艳说,当前全国农村富裕程度不高,农村集体经济支撑力不强,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主要依靠国家项目和补贴资金。
闵洪艳举例说,目前农村地区的平整土地、路渠配套等主要依靠国家土地整理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筹资;通村(组)道路建设主要依靠国家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和移民扶助项目筹资等;绝大多数农村兴办公益事业是依靠国家项目资金或补贴资金“扛大头”、农村集体和农民自筹一小部分资金为基本模式。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还要承担国家公益事业项目的‘配套’费用,影响了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农村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对此,闵洪艳建议,加大国家扶持项目和补贴资金的投入力度,将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通村公路、安全饮水、教育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作为加强基层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同时加大补贴资金的额度。
“另外,还可以把湖北纳入国家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奖补试点,打造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湖北样板’,辐射带动长江经济带和中西部地区的乡村振兴。”闵洪艳表示,这样更有利于实践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