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3月16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邀请江夏区实验小学、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军运村校区及江夏区知联会的160余名师生、委员旁听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的公开庭审,旁听的师生和委员们体验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开庭审理的被告人张某、朱某某组织李某某等四名未成年人进行敲诈勒索,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同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告人张某、朱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认罪认罚,希望法院从轻处理。“你们也才20多岁,未来的人生道路还很长,在今天的庭审中,你们的认罪悔罪态度还是比较好的,希望你们是真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今后通过自己的双手,自己的拼搏与努力,创造正当的财富。”庭审中,法官对两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同时,提示违法犯罪的危害性,鼓励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防范意识,树立法治理念。
庭审结束后,全体师生、委员还参观了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和文化展厅,讲解员向他们介绍了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建设成果、江夏法院文化等,通过实景观摩,加深了他们对法律、诉讼、法院的了解。
“本次庭审让我认识到,作为未成年人,一定要多学法律知识,在面对诈骗或者不法分子引诱时,做好自身防护。”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学生李婧琪说。
法官表示,未成年时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建立的时期,是最容易受到外界影响、最容易犯错误、最容易受到侵害的时期。近年来,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差等特点,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有偿陪侍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活动,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江夏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结合部门特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突出刑罚的警示、教育功能,防止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制定了实施打造“法护成长”品牌工作计划。本次组织师生旁听庭审活动便是落实“法护成长”计划的第一步。通过实施“法护成长”工作计划,将坚决依法打击危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在青少年保护工作中贡献法院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