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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男子吴某以为开通宽带,申请固定电话供他人使用就可以轻松获得不菲收入,殊不知已构成诈骗罪。3月22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以诈骗罪(未遂),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情显示,2022年9月,被告人吴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按照“阿K”的安排开通宽带、申请固定电话提供给“阿K”使用,协助其使用互联网电信技术给手机用户拨打境外诈骗电话。同年10月,吴某邀约同乡石某等人在大冶城关租房,并让石某等使用本人身份证到电信、移动营业厅办理宽带和固定电话10余条安装在出租屋内。
当年10月19日至20日,“阿K”来到出租屋,使用笔记本电脑接通网络和固定电话,将境外电信诈骗电话号码“转化”成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向本地不特定手机用户拨打诈骗电话,直至多个号码被电信部门停机。吴某获得“阿K”给的好处费后,分给石某等人。经查,通过石某等身份信息办理的上述固定电话共计拨打诈骗电话2087人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邀约多人,协助他人利用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拨打电话2087人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未遂)。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结合其自愿接受处罚等量刑情节,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固定电话、移动电源、路由器等作案工作,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