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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执结了一起长达十年的欠款案,欠款人一天之内结清借款。
领款单(通讯员供图)
办案法官介绍,2011年6月30日,李某向许某借款6.53万元。因其未偿还,许某于2017年7月19日诉至建始法院。诉讼中,李某偿还了1000元。李某经传唤未到庭应诉,建始法院于同年8月29日缺席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许某64300元。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其后,李某并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许某于2018年11月26日申请执行。执行人员在没有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李某于2018年腊月二十四之前偿还1万元,2019年正月开始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清偿债务。
李某后来又违反了执行和解协议,仅时断时续支付了部分借款。2023年3月14日,许某申请恢复执行。建始法院当日立案。执行人员3月16日接收案件,当即通过微信通知李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迟延履行义务,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经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3月20日到建始法院对账确认,包括借款本金、迟延履行利息、诉讼费用,李某还应给付许某2.7万元。李某当天在执行人员见证下,向许某支付现金1.5万元、微信转账1.2万元,结清了借款。李某另向建始法院结清了执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