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梁军 彭继恒
3月8日,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当庭兑现5.5万元。当事人李某领到款后,向湖北枣阳吴店法庭法官表示真挚的感谢。
调解达成协议后当庭兑现(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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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近年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吴店法庭全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念好“调、督、宣”三字诀,不断提升纠纷实质性化解成效,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在“最后一公里”加速实现。今年来,该庭已积极促成80余件案件自动履行,调解成功后自动履行率达50%,其中当庭给付率达10%,跃居全市法庭前列。
“调”字当先,暖心办案促履行
“我和被告没什么好说的,不同意调解。”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调解现场,由于双方交恶已久,原告张某、被告肖某都无法“面对面”心平气和地协商此事,导致法庭第一次调解没有结果。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也较为充分,如果图省事的话,直接开庭判决无疑是最为简单的结案方式。吴店法庭庭长、该案承办法官辛宏伟考虑案子不仅要公正裁判,更重要的是要把双方剑拔弩张的关系缓和下来,把纠纷彻底解决掉。
之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肖某,详细了解被告拖欠货款的原因及偿还意愿。经调查,被告之所以逾期未付款,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生意失败,加之家庭困难,所以一直未主动和原告联系。被告希望法庭帮做调解工作,争取获得原告对其当前面临困境的理解。
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多次与张某沟通,最终原告对被告的情况表示理解。后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1900元货款。
“人民法庭的工作性质离不开定纷止争,所以我们要用足够的耐心、细心、热心和诚心,去查明事实、钝化矛盾、消除纷争,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辛宏伟说。
据悉,吴店法庭每年办理民商事案件达200多件,有近70%是通过调撤解决的。
“督”字为本,跟踪提醒促履行
“喂,您好,我是吴店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根据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内容,您应于今年3月15日前支付履行款X元,提示您及时关注自己的履行义务,避免因强制执行对自身征信带来的影响……”3月1日下午,吴店法庭法官助理彭继恒打开电子表格,逐一电话提醒当事人。
案子判了,纠纷调了,但在履行义务时,总有些当事人变得很“懒惰”,出现拖延执行……针对这种情况,吴店法庭尝试在给当事人送达判决书时,一并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诚恳提醒、及时打上“预防针”,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同时,建立未执行案件电子表格,对已结案件常态化开展督促履行回访活动,做到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及时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利,降低案件申请执行比例,节约司法资源,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直以来,这样的履约提示,几乎都会在案件判决或调解后送到履行一方当事人手中。”辛宏伟表示,督促提醒是为了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重要性,提前中断当事人拖、赖的念头,从而提升自动履行率。
“宣”字为主,释法威慑促履行
“常常听说‘老赖’这个词,那么,什么样的人会成为‘老赖’呢?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有哪些处罚措施?”2月26日晚,吴店镇徐楼村的法治广场上坐满了前来听课的村民。
“课堂”上,吴店法庭庭长辛宏伟重点围绕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有哪些法律后果,用接地气的“乡土话”,将法律条文转换成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并结合案例以讲故事的形式,平铺直叙地讲给群众听,让普法更生动形象、更受欢迎、更实用管用。
“一个朋友借了钱,多年不给还躲猫猫,可以起诉他吗?”“如果他名下只有一套房子,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拍卖吗?”“讲课”刚结束,村民们便迫不及待地向法官咨询问题。
“听了法官的讲课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老赖’,我和老朱的案子,保障按时兑现款项,不给法庭添麻烦,不给我们文明村抹黑!”村民王某刚在法庭打完官司,“老赖”的信用惩戒让其触动颇深。
“法庭上门宣讲法律,不仅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法治大餐’,也给我们村的和谐发展带来了更大的促进。”村党支部书记周正学表示,“法庭夜校”接地气,群众非常欢迎。
据了解,为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近年来,吴店法庭深入乡村开展“法治讲堂”“法庭夜校”活动,面对面“以案说法”,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辖区法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今年以来,该庭共开展“法庭夜校”10余场,参加群众达5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