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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3月27日,杭州市民周先生称应聘销售被公司要求杭州有房,如果没有,公司会垫付10万元首付,帮员工购房。涉事公司人事经理称,因为公司招的是骨干,入职者必须在杭州本地有房,垫资10万元以内的首付款是给双方一个保险。(据3月29日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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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找工作,就是为了打工赚钱奋斗买房,而这家公司却要求员工先买房才能找工作,甚至为了让员工买房,不惜垫钱付首付,很有点“套路贷”的意思了。买不买房应该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一个人是否买房,与他的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岗位适配度等毫无关系,客观上对他的工作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而且,买房的支出不小,绝对算是人生需要做出的最重要的决定之一。据《杭州日报》报道,2月份杭州住宅网签的均价为30765元每平方米,可以想见,对于一个还在找工作的人,要在杭州买房,会背上多么大的经济压力。虽然该公司表示,公司可以帮忙垫付10万元的首付,但是,跟高昂的房价比起来,这个金额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而且,垫付又不是帮忙付,垫了总是要还的。该公司提供的待遇,底薪7千元加提成,在杭州来看也不算高,销售类的工作,也算不上稳定。员工都还没入职,和公司的关系并不稳固,就要承担如此大的经济风险,这也太考验勇气了吧。万一员工入职后,工作不适应,不胜任,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这个钱,这个房,要怎么办呢?本身公司和员工之间只是个雇佣关系而已,有必要搞出这么复杂的经济纠葛吗?
想到这一层,再看看该公司的回应,就更加觉得“水太深”。该公司表示,因为招的是骨干,不是普通职员,需要跟公司一起发展壮大,所以,员工跟公司双方需要做一个保障。也就是说,这个房子,相当于是员工交的一个担保?把员工都变成房奴,以后就不敢轻易辞职了?这是在强行要求员工掏真金白银表忠心,跟公司利益捆绑,“双向奔赴”吗?手段未免也太拙劣了一点吧。公司真的为了员工好,觉得员工很需要一套房子安定下来,那不如别整那些花哨的,直接给员工发一套房子吧!
正如监管部门所言,这种还没入职就先要应聘者花钱的行为,不管以什么形式,都是不合法规的,其中甚至可能涉及诈骗、诱导借贷等违法行为。而且,企业在招聘时提出一些明显很荒唐,超出员工承受能力,甚至无端提升求职风险的要求,也显得非常傲慢,缺乏诚意,对求职者没有平等的尊重。
互联网招聘盛行的当下,经常会有一些公司喜欢通过这样的奇葩要求,来吸引眼球,博取关注,有的是刻意为之,哗众取宠,有的则真的是过度自信,法盲行为。招聘平台确实应该加大审核力度,及时筛除一些“问题”招聘信息。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网络招聘的关注和约束,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净化招聘环境,不要总让一些荒唐的要求,给求职者带来困扰,挖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