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国庆、蔡丽琴、陆青)4月12日,大冶法院10辆警车、5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集合、整装待发。
“出发!”随着专项执行行动总指挥长,大冶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苏宁一声令下,警灯闪烁、警笛长鸣,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奔赴大冶城乡……一场涉民生、涉金融、涉小额债权、涉信访案件“拂晓”专项执行行动全面打响。
直接敲门“投石问路”
(资料图)
执行一组由庭长杨裕春带队来到大冶观山路被执行人石某家门口。
“石某在家吗?”“他还在睡觉……”“我们是大冶法院执行局的,这是我们的证件……”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执行干警成功敲开了石某家门。睡眼惺忪的石某一脸惊愕,待其回过神来,已被带上警车。
申请人尹某与被执行人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石某需支付本息合计21万元。执行过程中,大冶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心存侥幸”的石某却开启了“花式耍赖”,执行干警徐樊多次联系石某,石某都以“没钱、没空”等推脱。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石某住处将其拘传至法院。眼看法院动了“真格”,石某随即转变态度,表示愿意协商,并表示某硅纤公司欠其债款,该公司可以作担保。在执行干警现场调解下,石某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并现场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剩余款项由某硅纤公司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履行。
小区潜伏“引蛇出洞”
执行二组由副庭长皮雨生带队来到大冶市李家桥路被执行人李某所在小区。
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没有直接上前敲门,而是将警车停在其住处附近。执行干警拨通被执行人李某电话,要求其当面与申请人某银行工作人员沟通。
李某出来后,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遂将其带上了警车。
据了解,李某夫妇等与大冶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李某应偿还借款本息15万余元。法院判决后,李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冶某银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劝其自动履行未见成效,此次集中强制执行行动依法将李某拘传。
慑于执行威力,李某立刻当场联系亲友与申请人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乡村路口“守株待兔”
执行二组执行干警正在罗家桥办事处桃花村一路口“守株待兔”。一名骑着小摩托车身着黑衣服的男子路过执行车辆,用狐疑的眼神四处打量,执行干警望向窗外,与被执行人四目相对,确认眼神。
“就是他!行动!”
执行干警迅速控制柯某,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请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原来,柯某与大冶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生效后,一直逃避执行。得知拒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后,柯某终于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分批还款。
此次“拂晓”集中执行行动为期4天。首战经过12小时奋战,共拘传16人,其中拘留4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1件,执行完毕1件,扣押车辆1台,再次打出了执行强大声势,营造了执行高压态势,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