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30条政策从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推动外贸扩容提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持续深化降本减负、强化要素功能保障六大方面,推动经济稳健发展。
其中包括:全省对个人消费者发放3亿元家电消费券;设立湖北消费贷500亿元,鼓励省内居民汽车购置、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线下信贷消费;省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将湖北旅游惠民卡纳入“惠游湖北”支持范围,向市场投放优惠面值旅游惠民卡;打造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的湖北省政府投资基金群等。以上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除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打造2000亿元湖北省政府投资基金群
(资料图)
在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湖北将进一步发挥技术改造在稳增长、扩投资、促转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聚焦五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产业项目,引导省内金融机构投放不低于200亿元的优惠利率专项贷款,力争撬动直接投资1000亿元以上。统筹省级财政资金,对2023年3月1日至10月1日新增重点领域技术改造贷款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两年,贴息后实际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
建立重大项目金融支持“白名单”,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融资对接率达到100%。
制定出台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加强省与市县联动,联合打造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的湖北省政府投资基金群。重点围绕长江经济带、三大都市圈、五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数字经济等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支持设立分母基金或专项基金,带动各类资本参与。省级财政2023年完成100亿元省科创天使母基金首期出资。
适度超前布局新基建,2023年5G宏基站省级奖励标准阶段性提高至1万元/个,对建设单位超出上一年度新增部分给予奖励,力争全年新建数量达到2.5万个以上。
此外,全年安排200亿元以上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产业园区完善功能、提档升级,推动全省产业园区进一步加快发展。
个人新增单笔消费贷达1万元即可享贴息
在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方面,统筹金融机构现有消费信贷产品,设立湖北消费贷500亿元,首期安排300亿元,鼓励省内居民汽车购置、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线下信贷消费。
对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新增单笔消费贷达到1万元的,省级财政按照年化利率1.5%、期限两年、最高累计3000元予以贴息,助力激发消费需求。
全省对个人消费者发放3亿元家电消费券,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让利促销。围绕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等消费领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提升消费活力。
省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将湖北旅游惠民卡纳入“惠游湖北”支持范围,向市场投放优惠面值旅游惠民卡。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此外,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亿元,对农机购机者给予补贴。全省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年度农副产品采购金额15%的比例,通过“832平台”落实采购任务,带动农副产品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
推行城市路侧闲时停车政策,激发夜间经济活力。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为商家在商业街区、店门前、早夜市等场地规范外摆外展提供政策便利。
省级设立5000万元“楚贸贷”资金
在推动外贸扩容提质方面,湖北开展新一轮“楚贸贷”分险补偿,2023年省级设立5000万元“楚贸贷”资金,通过政府风险补偿、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调动银行信贷投放积极性,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单户企业最高可融资1500万元,在银行自主决策、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力争全年发放额度达到10亿元。
阶段性提高货运航线补贴标准,对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开通的洲际(远程)国际航运航线,满足条件的航班奖励标准,由上限40万元/班提高到50万元/班;对新开通国内定期货运航线,航线出港航班奖励标准由1万元/班提高到1.5万元/班。
对全省重要供应链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押汇费用给予不超过50%、最高600万元补贴。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项目,按当年实际运营成本给予不超过50%、最高600万元补贴。
此外,推行出口退税“即出即退”。并在全省推广“保证金单证电子化”“智慧核查新模式”“市场准营即入制”等湖北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等。
个人来鄂就业一次性补助1000元
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022年末水平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同时,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效能,力争2023年全省新增贷款超过400亿元,年末全省贷款余额超过600亿元,带动新增就业30万人,财政贴息后贷款平均利率控制在2.5%以内。
支持个人来鄂就业。对今年一季度首次来鄂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对成立时间、用工人数达到条件且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便捷审批通道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4%。
部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10%-30%
在持续深化降本减负方面,湖北将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减税退税政策,对市场主体密切关心的“六税两费”减免等普惠性较强的政策,进一步加强执行跟踪,确保及时兑现。
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服务体系,发挥省级5亿元应急纾困基金牵引作用,引导市州配套安排,扩大政策覆盖面,力争全年发放应急转贷资金400亿元,企业日使用费率不超过市场过桥资金平均水平,切实缓解实体经济资金周转困难。
支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线上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实行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并给予20%利率优惠,省级财政按照金融机构2023年新发放“政采贷”额度2‰给予奖励。
鼓励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试点在部分高速公路给予通行费10%-30%的优惠,实现省内相关物流企业车辆“减费降标”。落实好湖北省高速公路符合规定运输车辆5%基本优惠叠加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的政策。
4亿元专项资金奖励研发
在强化要素功能保障方面,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23年全省普惠小微贷款新增1500亿元以上,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水平。统筹安排不低于1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为金融机构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资金支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按不高于年贴息率的2%给予贴息支持,力争撬动社会资本400亿元以上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从2023年起,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研发奖励专项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最高可达100万元。进一步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省级财政安排资金7000万元,用于生物育种技术研发、核心种源选育和农机装备补短板。
2023年培育认定100家以上“湖北精品”品牌。选择50个重点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组建专家团队为500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质量品牌集成服务。遴选实施30个以上质量提升省级示范项目,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解决共性质量问题。深化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省级统筹1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工业、交通、服务业等行业中小企业进规纳限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