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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陈斌、陈泉霖)4月23日,保康县委人才工作会议召开,重磅推出《保康县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产业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打造更具比较优势的人才政策体系、更具区域影响力的尊才爱才品牌、更有温度的人才服务环境,将人才“第一资源”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据了解,《保康县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重点围绕全县重点农业特色产业(茶叶、核桃、蔬菜、中药材、烟叶)、磷化工业、全域旅游、森林康养以及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需求比较集中的公共服务部门开展。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全日制一类本科生(或部分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二类本科生),安家费分别提升到30万元、15万元、12万元、5万元,生活补助每月分别提升到4000元、25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5年,人才待遇全面提标。
该县对全县磷化工、茶叶、核桃(林果)、中药材、蔬菜、烟叶、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以下简称重点产业),采取精准吸引和集聚重点产业急需人才、加强重点产业人才自主培养、打造重点产业人才发展平台、优化重点产业人才发展环境等措施,引导广大人才服务和支撑全县重点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产才融合、宜居宜业的人才集聚区。
对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年4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万元、全日制一类本科生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每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五年。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五年合同期内,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5万元、硕士研究生按3万元、全日制一类本科生按2万元标准发放安家费。
同时,鼓励企业设立招才引智工作站,对成效突出,引进高层次重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经考核后县财政给予1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设立“突出贡献人才奖”,重点奖励在重点产业行业中,通过科研攻关、发明创造、技术改造等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得到推广应用的突出贡献人才,实行即时评审、即时奖励,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