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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咸宁市通山县禁毒办来到该县九宫山镇,对2名学生进行表彰,授予他们“通山县禁毒小卫士”荣誉称号。
据了解,5月3日下午,该镇第一小学六年级学生陈飞、初级中学一年级学生涂刚,两人结伴在镇区横石村一巷道玩耍时,发现一村民院内花盆上长有许多特别漂亮的花,两人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后来一细想,此花与民警在学校禁毒宣传所展示的罂粟花图片极为相似,立即向社区禁毒社工和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经查实,现场确为种植的罂粟花
辖区九宫山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至现场核实情况。经查实,现场确为种植的罂粟花,但果实还未成熟。罂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植株果实可提取毒品海洛因。
民警发现,罂粟旁边的房屋大门紧锁,房主陈某宝外出不在家,民警拍照取证后伺机对嫌疑人实施抓捕。次日8时许,嫌疑人陈某宝返家后,民警立即将其抓获,并对非法种植的264株罂粟进行铲除。
据陈某宝供述,其早些年在河南郑州从事药品销售工作,偶然间发现罂粟花十分漂亮,便买来种子种植在自家院内花盆上。没有想到的是,因为无知愚昧而触犯法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民警对2名学生进行表彰
鉴于两名学生的正能量行为,5月8日,该县禁毒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相关负责人专程来到学校,对陈飞、涂刚2名学生进行表彰,颁发其“通山县禁毒小卫士”证书并进行现金奖励。
近年来,该县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在强力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组织公安民辅警、禁毒社工、志愿者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学校、社区、村组,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禁毒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营造了禁毒浓厚氛围,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